南平市公路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528号)和《福建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工作已经展开,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部门已和我局签订了《福建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工作任务书》。为确保此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由你局全权负责抓好落实。现将《福建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工作南平任务书》附上,请你局按照《任务书》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