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局、市高指、市公路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交建〔2010〕25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通知中的各项要求,扎实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务)管理局,省高指、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
2010年全省交通基础设施计划投资600亿元,较2009年增长20%以上,交通建设工程续建及新开工项目多,在建里程长;且山区公路、跨海(厦漳跨海大桥、平潭海峡大桥)和深水工程项目增加,公路桥隧工程比例增大;质量安全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
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质量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省厅正组织制订实施方案,决定从2010年起用2年时间,在全省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根据工作部署建立活动组织机构,加强宣传和动员部署,扎实推进“质量安全年”活动;并以活动为载体,切实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登记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0年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多、里程长,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加大,各有关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督促各项目构建“建设单位主导、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督促检查”的质量安全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登记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从第一负责人一直落实到施工一线的施工班组,落实到每个从业人员,切实把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升。
三、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施工
高速公路项目要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施工,并逐步向国省道、水运工程延伸,形成全方位推进标准化管理的良好态势,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省高指、省公路局应结合工程实际,逐步完善标准化施工、管理的标准和规范;省港航局应借鉴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做法,积极组织编制《水运工程标准化施工指南》,尽快在全省水运工程项目推行标准化施工。
四、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各有关主管部门应督促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安全投入,执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审查制度,加强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安全预警预控能力。对重大危险源应督促参建单位开展安全管理评估,及时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对跨线桥梁,应做好防碰撞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桥梁上部做好临边防护,设置防穿透的双层防护棚,在施工段落的原有道路前后及周边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净空净宽等标志,确保过往车辆安全畅通。
五、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各单位应结合项目特点,加大对公路、水运工程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隧道、桥梁、预制场、钢筋加工场、拌和场、炸药库、油库等施工场所的质量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明确整改期限、整改负责部门及整改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到位。
六、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积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开工项目从业人员、一线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安全技
术规程,提高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对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待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