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交通局:
接你局《关于省道303线屏南界至建瓯柳坑路段公路设计招标文件报备的报告》(瓯交[2010]14号),经对招标代理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有关意见如下:
一、该招标文件的编制基本符合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原则同意该招标文件;
二、由于该改建路段线路长,建议分为两个设计标;
三、招标公告中应明确招标文件出售、递交招标文件及开标时间,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报名费100元不符合规定,应予以取消;应明确图纸资料及其他资料捆绑出售费用;
四、投标须知资料表中应增加监督单位和仲裁机构及电话。
请你局根据以上审查意见,督促招标代理机构抓紧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报送我局一份。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