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速办、铁办、机场办、地方海事局,各县市交通局:
为做好我市综合交通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指导、引导我市“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根据省、市的相关要求精神,现将编制“十二五”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十二五”期是深入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交通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各单位要牢牢把握《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秉承“一通百通,海西先行”的交通精神,围绕率先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的总体目标,积极实施“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发展战略,提出具有宏观性、政策性和操作性强的“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成为我市今后五年落实交通运输中长期规划、指导交通建设与发展的阶段性、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
二、主要任务
研究编制交通体系总体规划。总体规划要体现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简化内容,突出重点,注重创新;要根据《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结合闽北发展实际以及所面临的机遇和遇到的问题,把握优势,准确定位,提出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并落实到具体空间布局。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为5年。
做深做实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重点专项规划作为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与总体规划同步组织编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铁路及航空规划,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自行组织编制。
三、进度安排
根据省上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0年初。主要是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起草形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咨询会等,听取部门、地方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第二阶段,2010年3月到4月。主要是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政策导向、战略重点等,形成规划纲要框架。围绕纲要框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三阶段,2010年5月到7月。完成重点专项规划初稿,并征求意见,开展各专业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进行修改完善。
请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细化,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为了加强这项工作的联系,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并将联系人于2月底前将名单报送市交通局计划建设科(联系人:杨进强,联系电话:8736016)。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