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平市交通局党委关于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落实意见
系统各单位党委、支部(总支)、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反腐办和市纪委的部署要求,为确保今年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完成,现将2005年系统开展的反腐倡廉主要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请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一、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
学习贯彻《实施纲要》要在明确重要意义上统一思想,在全面把握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上下工夫,在齐抓共管、很抓落实上见成效。
牵头部门:局纪委
参与部门和单位:局党委办、系统单位各党委、支部(总支)
二、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系统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特别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
牵头部门:局纪委
参与部门和单位:局党委办、驻局监察室、系统单位各党委、支部(总支)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
(1)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劵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
(2)利用婚丧嫁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局纪委
参与部门和单位:局办公室、局人事教育科、系统单位各党委、支部(总支)
(3)“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牵头部门:局党委
参与部门和单位:局纪委、监察室、人事教育科、系统单位各党委、支部(总支)
(4)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牵头部门:局纪委、局人事教育科
参与部门和单位:党委办、系统单位各党委、支部(总支)
(5)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牵头部门:局纪委、
参与部门和单位:监察室、局人事教育科、系统单位各党委、支部(总支)
3、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1)各党委、支部(总支)要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部门:局党委办
参与单位:局纪委、系统单位各党委、支部(总支)
(2)各级纪委要积极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先进性教育活动富有成效地开展。
(3)要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在领导干部中重点开展权力观教育,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牵头部门:局纪委
参与部门和单位:党委办、系统各单位党委、支部(总支)
4、切实加强对系统单位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扎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促进领导干部改进工作、勤政廉政。
牵头部门:局纪委
参与部门和单位:监察室、系统各单位纪委、监察室
三、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坚决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相关制度、措施的落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
牵头部门:监察室
参与部门和单位:局计划建设科、财审科、市公路局、高速公路指挥部办公室
(2)加强对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中征地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
牵头部门:局纪委、监察室
参与单位:高速办
2、继续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加强对执法执收部门和基层所(站)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牵头部门:监察室
参与部门和单位:局法制科、路政科、运安科、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处、公路稽征处、路政分局
(2)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牵头部门: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协调小组办公室
参与部门和单位:监察室、规费征收科、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处、路政分局
(3)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牵头部门:监察室
参与部门和单位:党办、法制科、路政科、规费征收科、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处、路政分局
(4)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努力通过深化改革,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5)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所站和执法执收人员的作风建设。
牵头部门:局纪委
参与部门和单位:监察室、路政科、规费征收科、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处、路政分局、公路稽政处
四、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
1、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1)以查办发生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和执法执收人员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2、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1)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对需采用案件检查措施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到严格审批,严格管理,慎重使用。
(2)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违纪的党员干部,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
(3)积极落实“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制度,认真总结案件教训,完善和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3、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1)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要整合信访资源,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2)提倡实名举报。既要注意从群众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鉴别分析,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和工作积极性。
牵头部门:局纪委
参与部门和单位:办公室、监察室、人事教育科、系统各单位纪委、监察部门
五、深化改革,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1、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
(1)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落实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竞争上岗、轮岗等方面的规定,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牵头部门:局人事教育科
参与部门和单位:局纪委、监察室、财务审计科、系统各单位党委、支部(支)
2、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2)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监控机制,防止审核项目中的不正之风。
牵头部门:局效能办
参与部门和单位:局办公室、局法制科、计划建设科、路政科、规费征收科、运安科、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处、路政分局
3、深入推进财务管理制度改革。
(1)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
(2)继续完善征收处罚电子化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
牵头部门:财务审计科
参与部门和单位:监察室、规费征收科、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处
4、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制度。
(1)健全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积极推行建设项目经评审的最低中标办法,完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
牵头部门:计划建设科
参与部门和单位:监察室、财务审计科、高速公路办公室、市公路局
(2)落实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有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设备采购环节的监管。
牵头部门:财务科
参与部门和单位:办公室、监察室、系统各单位
5、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制度,提高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牵头部门:办公室
参与部门和单位:局纪委、监察室、系统各单位
六、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
1、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
2、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
牵头部门:监察室
参与部门和单位:局法制科、路政科、运安科、规费征收科、系统单位各执法部门
3、加强对行政许可法以及交通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局法制科
参与部门和单位:监察室、路政科、运安科、规费征收科、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处、路政分局
七、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机关勤政高效
1、要围绕闽北发展建设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围绕依法行政,提高机关效能等加大效能督查力度,积极营造勤奋进取、廉洁高效、公正透明的政务环境。
2、加强对系统服务部门和基层窗口单位的管理、协调、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3、加强和规范效能投诉工作,进一步完善效能投诉工作规则和制度建设,加大投诉件办理力度,切实发挥效能监督、效能告诫等手段的作用,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牵头部门:局效能办
参与部门和单位:局办公室、法制科、路政科、规费征收科、系统各单位
4、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完善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评估方法和机制,提高绩效考评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重视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
牵头部门:人事教育科
5、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建设。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
八、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党的纪律检查能力
1、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2、要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3、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管理,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严格执行“十条禁令”,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管理,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维护纪检监察部门的良好形象。
牵头部门:局纪委
参与部门:局人事教育科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