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农村道路客运事业的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村道路旅客运输,培育扶持符合规范的农村客运市场,日前,武夷山市制定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对于新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给予车辆税费征收上的优惠待遇。一是客运企业上缴的各项税收,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60%返还给企业,40%返还给乡镇,用于扶持农村客运发展和农村客运管理。二是免征农村客运车辆工商行政管理费,减半收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车辆二级维护上线检测费。三是对农村客车投保时按不高于标准费率80%的标准缴纳各种保险,一律视同保足。四是对今明两年享受优惠政策的客运车辆养路费、客运附加费、运输管理费实行全额免征,2008年起养路费、客运附加费按标准的30%征收,客运附加费按标准的10%征收。同时鼓励现有的客运车辆面向农村延伸线路,延伸的线路按比例享受同等相应的优惠政策。